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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交警发布!最新关于设立电动车标识牌安装过渡期的通告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02-10 00:06    浏览次数:
  

  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下,在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电动车标识牌安装工作进展顺利。为完成好电动车标识牌安装收尾工作,促进市民群众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经市道交委分析研判,报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将8月1日至8月31日设立为电动车标识牌安装过渡期。过渡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8月15日前,为摸底消化期。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所辖办事处、社区摸清各辖区未安装底数,加大号牌投放量,各安装点分小区 、分时段、倒排工期组织有序、规范安装。第二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为劝导补装期。公安交管部门和各小区、机关、团体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未安装标识牌者,进行提醒、批评、登记,并引导到各区固定安装点(各区固定安装点准备到位后,将适时向社会发布)进行补装。过渡期结束过后,将组织对骑乘电动车未安装标识牌、骑乘电动自行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查处。同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此次电动车标识牌安装区域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对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建安区所属各乡镇暂不挂牌,也不在集中整治查处之列。

  望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共同把我市电动车标识化管理工作落实好,文明出行,共同为营造我市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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